竞 买 人 须 知
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制定。
二、本次拍卖标的
1、洙漕村12.0-14.5水位线范围内的政府退耕还林树木,蓄积量约11180立方米,重量约13450吨;详见委托拍卖标的清单。
2、南钱村、观山村、毛尖村、大溪水库管理处12.0-14.5水位线范围内的政府退耕还林树木,蓄积量约6294立方米,重量约7533吨;详见委托拍卖标的清单。
另外,根据委托人反映:(1)本次拍卖标的范围内大约有8000多棵6cm以下的树木,不计入本次拍卖计量和价格中,但买受人必须砍伐,树木归买受人处置。(2)本次拍卖标的蓄积量、重量统计只计算6cm以上树木主杆。
三、拍卖采用增价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它的一切活动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和遵守本须知,并对自己参加竞买的行为负责。
四、竞买人必须按照本次拍卖发布的公告或有关规定中注明的竞买条件,凭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中拍者在砍伐期间产生的废弃物等必须按要求及时清理处置,经验收合格后,办理拍卖保证金退款。未中拍者于拍卖结束后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
五、竞买人必须出示有效的证件,否则不得进入会场。
六、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情况,有权查阅有关拍卖资料,或者实地查看。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本次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委托人声明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仅对价格、买受人予以确定。
七、竞买人应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应认真严肃地进行,要实事求是、切合实际,拍中标的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中拍者)与本公司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2日内需缴纳成交总价的50%。
十、特别注意事项:
1、买受人2020年4月20日前,全额付清成交价款。
2、买受人(中拍者)必须在此次拍卖规定的区域范围和时间内,与现场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砍伐。
3、买受人砍伐期限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45天之内完成。
4、在砍伐区域范围内林业用地上的树木(林业部门有林班斑,林区有标志)、村民小组和农户所有的林木不属本次拍卖标的物,若因买受人(中拍者)原因造成砍伐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其负责。
5、买受人(中拍者)须自行办理木材检疫证及外运证,委托人有义务协助办理。
6、我市属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松树疫木不能运输出溧阳地区。根据国家林业局(林生发[2018]110号)文件规定,疫木可采取“使用粉碎(削片)机器对疫木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过程摄像并存档备查。疫木粉碎(削片)物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用于制作纤维板、刨花板、颗粒燃料,以及造纸、制炭等”的处理方法。
7、砍伐、运输中发生的安全、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中拍者)负责和承担。拍卖人和委托人均声明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本次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不收取买受人佣金。
十二、若因拍卖标的撤拍、竞买人数不符合相关规定等情形,致使竞买人无法竞买时,无论何种情形,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主张除退还保证金之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十三、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拍卖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物品再次拍卖。如再次拍卖,原来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补足两次价款的差额。
十四、买受人拍中的标的成交额本公司不开具销售发票,如买受人需开具销售发票,开票所交纳的税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执业拍卖师主持。拍卖师有宣布拍卖会开始和结束的权利,有宣布中止和变更拍卖会的权利,有变更拍卖标的拍卖顺序和适时调整加价幅度等权利。
十六、如您认为本公司主拍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可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80998986、12315。
十七、本场拍卖于2020年3月25日上午10时在溧阳市溧城镇南大街129号安顺大厦主楼四楼402室举行。
十八、以上条款本人已知悉,并同意(签名)
溧阳拍卖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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